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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择优推荐高教研究课题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的通知
文字: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6-04-26]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择优推荐高教研究课题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请申报本奖项和规划课题的老师于52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中心(学术交流中心320办公室)。关于奖项和课题的具体事项见附件。联系人:舒易红;联系电话:15073486191,3456051;QQ邮箱:1048735752@qq.com.

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2016425

相关附件: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择优推荐高教研究课题参加中国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

 

湖  南  省  高  等  教  育  学  会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择优推荐高教研究课题参加中国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

湘高教会字[2016]01

湖南省各高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配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的工作(高学会[2016]14号和[2016]15号),经研究决定,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择优推荐高教研究课题参加中国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评选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高学会[2016]15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坚持宁缺勿滥,拟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三等奖数量若干。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将在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将被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推荐申报初审

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高学会[2016]14号《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申报课题数10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不再另行立项。

三、推荐和评选材料报送要求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初审项目的推荐报送由湖南省各高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严格掌握标准。
  2016年度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选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表8份,申报成果原件1份,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http://www.hie.zsbike.net),见首页右下“通知公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初审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8份,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http://www.hie.zsbike.net),见首页右下“通知公告”。

请于2016525日前,将有关评选纸质材料报送至学会秘书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人:罗平,地址:长沙市湖南大学七舍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410082,联系电话:0731-88822046,电子邮件地址:hdjky168@163.com。

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6年4月6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学会[2016]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各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高等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迈向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阶段。为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智库作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自20164月起启动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以下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
  规划课题只设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调研课题的指南(见附件),一般研究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申报重大攻关课题,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须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1.重大攻关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重点调研课题。着重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3.一般研究课题。着重围绕高校教改实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改项目研究,力求以研究推进高校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二、课题申报及资助
  1.请申报单位各自先行启动自己的规划课题申报及初评工作,通过初评的课题可在本单位立项,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评审。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0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2项、一般研究课题7项),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及分支机构申报课题数5项(其中申报重大攻关课题1项、重点调研课题1项、一般研究课题3项),高校高等教育学会申报课题数1项。
  3.学会对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给予资助。每个重大攻关课题资助10万元,每个重点调研课题资助3-4万元,一般研究课题不予资助。重大攻关课题、重点调研课题开题后拨付第一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第二批研究经费。一般研究课题由申报单位全过程管理,结题后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确认,并颁发结题证书。同时鼓励申报单位及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三、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
  1.由各申报单位统一申报规划课题,不接受个人申报。
  2.规划课题领衔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或研究机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各申报单位。
  3.各申报单位2016515——61完成自己的评审及立项工作。
  4.学会秘书处自201661-30日受理各申报单位材料报送。请将评审工作报告1份及推荐立项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一并报送学会秘书处学术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www.hie.zsbike.net)。学会评审工作计划于2016931日前完成评审等工作并批准立项。
  5.报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不收取评审费。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学术部联系人:高晓杰、赵强,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40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082
  联系电话:010-59893296         传真:010-59893290       Email:xueshubu2@moe.zsbike.net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2013-2015)

  高学会[2016]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教学会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引导和鼓励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动科研成果更好地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政策建议和实践经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研究选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研究遵循理论联系实践、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思想,注意发挥教育科学研究的咨询服务作用。
  2.研究成果突显一定的创新性和前沿性,理论上有所建树,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了该领域的某些空白,在解决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现实问题、推动学科建设等方面有所贡献。
  3.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践应用价值,得到高等教育界的重视,切实产生了很好的行业影响,为国家、地方或高校的教育决策和改革实践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咨询意见。
  4.研究过程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二、成果类型及要求
  1.本次评选的成果分为四类:
  (1)学术著作类。应在正规出版社出版,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起促进作用,对教育科学决策有重要参考。
  (2)研究报告类。开展了较大范围的调研、较深入的实证研究,或接受相关部门委托,或提供有关咨询,或提交有关部门被采纳,或获得相关批复,或在一定范围内应用,有重要的指导及参考作用。
  (3)学术论文类。论文应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成果有较高学术水平,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和一定的理论贡献。
  (4)文献译著工具类。成果要求主题明确,在本领域具有基础性、权威性,对高等教育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2.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成果完成时间应为最近3年,具体为20131120151231。已获国家部委以上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学术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校等)的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及标准
  优秀成果评选拟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坚持宁缺勿滥原则,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70名。各类别的奖励名额依据申报类别数量进行调配,适当向著作类倾斜。
  一等奖:选题具有重大意义,围绕选题深入研究并出色完成了研究任务;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重大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际问题有重大突破性贡献;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
  二等奖: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围绕选题深入研究并圆满完成了研究任务;成果有重要创新,具有重要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在国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得到有关方面的广泛好评。
  三等奖:选题具有较大意义,围绕选题深入研究并较好完成了研究任务;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理论或实践价值,对学术发展或解决实践问题具有显著推动作用;在国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得到有关方面的好评。
  四、评选、公示与颁奖
  1.评选专家委员会。从学会学术委员会、高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等机构中遴选专家组成评选专家委员会(申报材料的人员不能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并回避到高校二级学院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推荐获奖成果和奖励等级建议名单。
  2.评选程序。评选工作分为资格审核及会议评选两个阶段。
  3.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4.评选结果公示及批准。将评选专家委员会推荐的结果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微信平台等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经公示和异议处理后,由会长办公会审定批准,正式予以公布。
  5.颁奖。将在2016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上向获奖成果颁奖。
  五、推荐工作及材料报送
  1.学会第九次优秀科研成果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各高校高等教育学会和各分支机构组织推荐。
  2.各省级高等教育学会最多推荐5项科研成果,各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和各分支机构最多推荐3项科研成果,高校高等教育学会最多推荐2项科研成果。学会不向参评者收取评审费。
  32016630,将有关评选材料报送至学会秘书处,并附本机构推荐办法说明,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第九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材料包括:成果申报表5份,申报成果原件1份。有关申报和推荐表格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下载(http://www.hie.zsbike.net)。
  联系人:高晓杰、吕岩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楼40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邮政编码:100082
  电话:010-59893296   传真:010-59893290
  Email:xueshubu2@moe.zsbik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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